Monday, February 23, 2009

支持黄洁冰,捍卫隐私权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 下午三时十分

文:赖康辉

纳吉上台当首相前夕,霹雳州变天,雪州多位议员也前后遭到各种威胁。跟着最新发生的是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被偷拍裸照并被流传一案。

事情发生后,大家原本应该做的是雪中送炭。然而却有人落井下石,说出大逆不道的话,且让我们看看这些人的言论。

马华雪州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表示,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被偷拍裸照,她该就此事辞职谢罪。他也说道:“所谓牛不喝水如何按得牛头低?若不是她脱去衣服,又如何会有裸照一事?”

黄 冠文的言论让人听了不但摸不着头脑,更是让人悲愤填膺。被偷拍者是受害者,为何她会有罪?为何受害者反而要辞职?曾几何时在自己房子内没穿衣服是罪行?为 何黄冠文从头到尾都没谴责偷拍者?罪魁祸首是偷拍者。黄冠文的逻辑,是否也表示被施暴者有罪,施暴者反而无罪?可见真正道德有问题的人是黄冠文。我们怎么 可以容许这种颠倒是非的言论呢?

内政部长赛哈密也非常“聪明”,他表示“黄洁冰是否受害者仍是未知数,这应交由警方调查。”身为内政部长,常识至少要达到最低标准。赛哈米竟然可以不知道被偷拍者是不是受害者。

赛哈密还说:“你可以自己在家里拍裸照,但你必须确保照片不会流入群众中。”试问,一个不捍卫隐私权的国度,怎样确保本身的隐私不流出去?凭个人可以确保的话,国会议员和警察要来干什么?

另一方面,雪州反对党领袖基尔多益则促请,黄洁冰应像同样涉及性爱光碟丑闻的前卫生部长蔡细历看齐,在事件发生后辞职。

基尔应该需学习分辨公德和私德。个人私生活是无关公共利益的。笔者建议基尔应该向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取经,认识有关公众与媒体的言论自由或知情权是无权进入个人私人领域的。任何人不论是平民百姓或政治人物,都应该享有隐私权,不容他人侵犯。

然 而,在我国这样不尊重自由平等的国度里,有才华有良知的人总是很容易陨落。基于我国保守的国情,黄洁冰最终可能面对各方的压力逼迫而辞职。往事回首,黄洁 冰年轻时的良知行动主义已叫人动容。黄洁冰毕业于澳洲悉尼大学。她在大学时期活跃于澳洲职工会及悉尼大学学生会,年轻时就已经展现积极关怀社会的一面。黄 洁冰在90年代期间曾参与“尼泊尔乡区重建”非营利组织,协助发展经济、乡区发展及农耕作。她在回国后依然坚持着关怀社会,以身力行的精神,并参与我国人 权组织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她还当上了“马来西亚人权协会”(HAKAM)的总秘书。后来,她毅然扛着吃力不讨好的压力,参与反对党并打入 体制,以图修改我国制度上的各种弊病。

无论如何,该事件也凸显了女性参政者长期以来所面对的不利环境。女性时常受到性、世俗眼光、伪道德、暴力家庭、男性支配等的压迫。许多人常常对女性歧视,质疑女性参政者的能力。除此之外,女性参政者还要忍受各式的侮辱与轻蔑,包括这次黄议员的遭遇。

社 会常常把“女性对事实或精确度缺乏判断力”、“道德意识”、“虚伪”、“女性不可有性主动”、“女性曝露身体是无耻”、“女性不可婚前性行为”、“女性必 须矜持”等等的枷锁加在女性身上。这是很可悲的。这证明了今天“女性”是被“男性”及“父权社会”支配的。她被封闭于她的肉体、她的家庭及她的社会。她不 能主动,社会规定她只能被动。

平等、自由、尊重隐私权的美好社会,还离我们很远,很远。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压迫,没有枷锁,每个人都可以不担心、不害怕的生活。因为只要我们努力争取改变,我们将会在未来争取到自由、平等和对人权的尊重。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02/20/45.html

1 comment:

法嚴 said...

"不能给你爱就给你恨"此非君子所为也,黄洁冰大姐,不但要振作,而且还要把她的为民事业带到更高的极点,当然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我们男性身上,也是一样难堪,难受,难以接受,我个人认为黄洁冰大姐,不但要将当事人绳之以法,而且就此事争取国内政府对于类似事件的关注与采取更有效的防范措施,因为类似事件无论是对于一个普通市民或是闻人,其对于身心,精神上的伤害力与作出对他人生命威胁的事件没什么区别。试摸摸量心想想那些曾经遭受类似事件攻击后的人,她们现在的精神状况和生活上的不便与不自然,是否很可悲,大家应该停此发出让人心慌的言论,与给于这位不幸的黄小姐人道上的支持与安慰,并让出一些空间好让她可以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操作。这也是小弟对于类似事件的一些小观点和感触。
及早治此与防范,是以免一些有心人有样学样,也减低媒体被利用为犯罪工具的犯罪率,并对于一些年纪较轻的媒体用户灌输一些运用媒体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