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知识本来没有产权

现在的世界有知识产权,更有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是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的产物。说好听,知识产权是为了尊重知识、崇尚科学、鼓励知识创新等等。但是,事实上,知识产权是让知识得以为一些人继续创造财富,或在一定的时间内垄断知识、技术和生产工具。

我崇尚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看重创新,但是抱歉,我不认为知识产权需要存在。

知识产权只是资本主义世界为了让财富堆积如山的玩意。你时常可以看到:许多发达国家的药厂抱怨,他们在花费多年心血与大量资金投入后开发出来的药物,最终却可能被第三世界国家的药厂仿造,使这些原创药厂的利益受损,然而,第三世界人们受益。

但是,医药应该是被垄断的吗?医药不是基本人权吗?医药不是为了让更多人减轻疾病痛楚吗?

那些自以为伟大的人(如医药集团)很讽刺的,打着为人类谋求福利的人,却因为知识产权而露出虚伪的面目。

告诉你,本人就是那么屌。我会称赞伟大的科学家、文人、医学家等等的努力与创意,将他们纳入在我佩服的名单,但是很抱歉,我不会因为他们的创造而认为创造就是属于他们的。

我本人就是那么相信:每一代的知识和工具都是站在上一代的知识和工具上面而更新更强大;每一代的人都踩在每一代人的上面而看得更远更准确。

知识、科技和工具只有共享分享,没有垄断!这是我的忍道!

我会继续支持翻版、抄袭、改善和超越。上次那位说华小生是copycat的博士,我想对他说,是又怎样?他以前没有从abc学抄起吗?屌,有种就不要学以前人创造的知识和技术!



就算堕胎不被合法化,堕胎者也不可被判死刑

我知道我这样的看法,有可能会引来不满。无论如何,我目前还是这么认为。

其实,堕胎应该给予合法化,才能够解决弃婴问题。

政府医院应该提供免费和高素质的少女、妇女等怀孕检查和堕胎服务。这样也可以避免女性冒险堕胎。

怀孕与否是女性的基本权利。胎儿只有依靠母体才能诞生,唯有诞生才是一个人,因此,胎儿在母亲腹中就是母亲的基本权利。女性有堕胎的基本权利。

我这样说,母亲也不会马上堕胎。我相信人有感情,因此,女性堕胎必有原因。为什么人们不问原因,而就对堕胎的人定罪惩罚呢?

说堕胎有罪者,那么社会的罪孽不是更重更深?社会几时理会过受暴者的心理?社会几时看重妇女权利?社会几时承认过人类的性欲是堂堂正正的?社会为什么老是禁止性教育?社会为什么不尊重性别平等?社会总是认为未成人胚胎比母亲重要!

说穿了,社会把女性看成什么?会怀孕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