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4, 2009

这篇文章总结得很好!

【转载自当今大马,章瑛】在初中选为峇都兰樟州议员时,我挺着肚子,代表怡和园7家被迫迁的家庭向带领一大班“凶神恶煞”的工人,准备拆屋的发展商的律师求情,他非常傲慢,无情可 讲,他的确是“拿人薪酬为人办事”,但是律师的基本信念是社会公正,强硬摧毁别人的家园以能让发展商建更多的屋子牟利哪符合社会公正?这是什么样的发展? 为谁发展?......

甘榜艾士顿84间屋子是已在法庭败诉,发展商因为在政党干预下,以非盈利的民间教育机构的赔额为准,发出1万5千元予每户。这个补偿额现在己成为大山脚发 展商的补偿标准,所以一些大山脚人听到豆蔻村的发展商准备赔每家20万令吉,村民还不接受,立刻认为豆蒄村的居民“不识好歹”,“贪得无厌”;也有很多发 展商认为这样的赔偿法会大大地提高他们以后发展的成本。......

从村民的角度来看,豆蔻村是他们的祖传居所,与新村比较它的历史更加悠久。试想从你祖先居住到现在的小村落,被政府像卖豆蔻村那样转换给准备在那土地上铲拆掉你与邻居的屋子,盖上高楼高价卖赚取高利润的发展商,你会认为政府和法律是公平的吗?

豆蔻村事件不只是涉及发展商和居民的“利益冲突”,它还涉及政府和政治人物的公信与诚信,各造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宜以人及公益为本,而且要看得远,以整个槟州的未来规范及全球发展趋势为参考。

政 治人物要人民转变时呼吁人民要勇敢的think out of the box,现在轮到各涉及者和当权者think out of the box,不要只纯粹的从法律角度看问题,发展商要赚钱但也请兼顾社会和道义责任,以显示取之有道,更重要的是槟州的人民在这课题上要做个知性的老板,做对 全体人民有利的决定,索取所有的资讯,思考消化然后下判断,忌只听一方就凭感觉跟着走。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108496

看到章瑛议员的明示或暗示了吗?

槟州政府还要怎样想呢?不用想了吧!发展商哪里会没得赚?
我国有着多么多的发展商气压无钱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案子,现在槟州政府也曾经历为民抗争过,应该很清楚怎么做才对的。

槟州政府,不用想了,敢敢来吧!就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为民伸张正义。发展商岂会没有钱赚?赚少点,积些阴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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