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赖康辉
其 实,死刑根本无法遏制犯罪率,讽刺地来说,杀了一个罪犯,还有千千万万个罪犯。罪犯,死刑杀得完吗?死刑根本不治标也不治本。犯罪是因为社会制度出现大问 题啊!试问,幸福美满生活的人,会想要去犯罪和侵犯他人吗?不用问太远,去问近的,大家去问下身边的人对目前的生活满意吗?去问问看我国的治安良好吗?我 国拥有太多严刑峻法,也拥有大量的警察,试问我国的治安有改善吗?我国的犯罪率继续攀升,每天1.6人被杀,8.7人被施暴。就连执法机关也犯罪和欺负老 百姓。说穿了,我国也是一个贫富悬殊严重、霸权父权暴力思想横行、封建保守、司法不公及人文气息低落的国家。很讽刺的,我国就是其中一个拥有死刑悠久历 史,但是又治安败坏的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也不该用在毒品的身上。我国以死刑禁止毒品,毒品依旧泛滥,根本无法有效控制。如果我们能理 性看待毒品,毒品其实只是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且有方法管理。其中,荷兰已将毒品有条件合法化(烈性的毒品严禁公开交易,但对软性的大麻放松管制);澳 洲也在雪梨设立注射室,提供瘾君子合法注射毒品的场所;英国政府免除了民众限量持有及吸食大麻的罪行;德国在7大城市设立700个吸毒点,瘾君子都可在合 法的吸毒点公开吸毒;葡萄牙当局不再视个人吸毒与持有者为刑事犯罪;瑞士撤销贩售安非他命的判决,理由是安非他命是软性毒品;西班牙与意大利政府也免除大 麻持有者的判刑。
以上国家对严刑峻法的修改,加上有效的教育,成功的大大减少了吸毒和非法贩毒的数量。此外,以上政策也降低毒品对使用者的伤害,更减少了毒品使用者对附近市民的干扰。
无法阻吓犯罪
另 外,死刑一旦误判,永无法加以救济和改变,而且回顾历史,死刑往往发生在弱势人士、少数民族和穷人的身上。在美国有位强暴犯因脱氧核糖核酸测试而在21年 后平反的例子。他在出狱后回想艰辛的平反过程,感慨地说:“入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但要出狱却是最难。”在中国也出现了一宗冤案,杀人嫌犯滕兴善16年前 因“杀人碎尸”被判处死刑并遭枪决,而当年公安机关认定被他“杀害”的“死者”,却至今仍然活着。这起冤案错杀了滕兴善,也就放过了“杀人碎尸”的真凶。 由此可见,死刑也无法阻吓犯罪。此外,死刑也被证明了高成本及浪费社会资源。英国布里斯托地方监狱的牧师报告说,该监狱167名等候执行死刑的监狱受刑人 中,有164名以前曾看过他人被吊死,而他们却仍然犯了死罪。杀人偿命的观念,完全出自报仇雪恨心理,于人于己,均无实益。
人类,包括马来 西亚人民要进步,就必须要认同人权,认清死刑的不合理。印度圣雄甘地如此说过:“以眼还眼,再以眼还眼,再以眼还眼…..最终导致大家眼盲(An- eye-for-an-eye-for-an-eye-for-an-eye ... ends in making everybody blind)。” 让社会走向爱心且没有暴力的社会,不是死刑和暴力,而是人权与博爱教育,再来就是正视社会贫富悬殊和霸权文化的现象。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0/08/16/9.html 死刑剥夺生命,不是正义
还清晰记得我刚从刚纽西兰回来马来西亚的不安经历,现在仍心有余悸。当航机欲抵达时,空姐对我们所有人重复地发出警告,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拥有严厉法律的国家,携带毒品会被判死刑。本来对回国感到欣喜的我,突然多了忧虑。尽管我本人没有吸毒或携带毒品,但是若我被嫁祸的话该怎么办呢?
死刑,不管是对任何人,都是生命的终结,没有改变的机会。后来,我也发现,许多旅游网站都督促到新马两地旅游的游客在过境时必须特别看管好自己的行李,以防被掉包挟带毒品。这时我才觉得“死”可以离我这么靠近!
根据维基百科,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悠久的的刑罚,有人称之为极刑。最初的死刑就是“头部的割断”。死刑后来发展成各种严重的肉体惩罚,如:斩、杀、剁、车裂、凌迟、枭首、腐刑、幽闭、剥皮、铁铉油炸、老虎凳、站铁笼、火刑、石刑、绞刑、枪决、毒杀、电击等。1从古至今,死于极刑的人不计其数,因各种原因包括犯法被处死的多不胜数,屈打成招含冤而死的也不在话下,就连凭良心说话而遭到极刑的也比比皆是,耶稣十二门徒巴多罗买(被当权者剥皮死)、“宇宙无限说”的布鲁诺(被当权者烧死)等都是著名的极刑案子。二战期间的大屠杀、红高棉大屠杀等所使用的各种死刑更是人类永远的伤痛。
反对死刑的首要重点是,死刑终极否决了人权。如果你是真的认同人权,你就会相信,死刑是对人权的终极否定,非常严重地侵犯了基本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直接剥夺了人的生命。著名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组织就指出,死刑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2。
一些支持死刑的人认为,死刑可以遏制犯罪,同时确保一个罪犯无法再次犯罪,进而保障了整体社会的安全,并且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慰籍。他们也搬出了各种数据来显示一些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率并没有下降。如果我们真的认为死刑可以遏制犯罪,废除了死刑,犯罪率将升高,那么这将是一个肤浅的总结。
中国国务院前新闻办副主任、现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杨正泉就曾很肤浅地说过,中国的犯罪率全球最低,每10万人口只犯罪363件。这个数值只有美国5%,是丹麦的3.8%,是芬兰的 3.5%,新西兰3.25%,瑞典的3%。他一口气举了10个犯罪率最高的国家:瑞典、纽西兰 、芬兰、英国、丹麦、加拿大、德国、美国、法国及挪威。但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他所举例的国家都是高透明度的国家,犯罪率自然一目了然,人民遇到犯罪问题大都会报警。
反观,所谓低犯罪率的国家,如中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皆是高贪污、低透明度的国家。如果你去问问他们的人民,他们可能会回应你:“报警,有用吗?”或者是“你相信我国治安真的良好?”。就连一位中国博客也冷冷回了中国政府一句“这样的低犯罪率,值得骄傲吗?”3。另一位中国博客则写道:“如此一个高犯罪率的“团体”,由他们代表人民,一个逻辑的推理结果非常可怕。4”
可见,一个国家的犯罪率和凶杀率,根本无法以有没有死刑来作为标准和分析。以死刑做为分析只会前后矛盾。哥伦比亚是无死刑国家,但是犯罪率却名列前茅;美国是个有执行死刑国家,犯罪率也依然高居不下;同样的,泰国是个执行死刑的国家,犯罪率依然惊人。马来西亚是你我都熟悉的国家,拥有严厉的死刑,国际数据显示犯罪率不高,但是你我都不会相信马来西亚是个治安良好的国家。说穿了,只要贫富悬殊严重、人文气息低落、霸权父权思想横行、人们对生活有太多不满等因素,国家犯罪率就会高企不下5。
其实,死刑根本无法遏制犯罪率,讽刺地来说,杀了一个罪犯,还有千千万万个罪犯。罪犯,死刑杀得完吗?死刑根本不治标也不治本。犯罪是因为社会制度试出现大问题啊!试问,幸福美满生活的人,会想要去犯罪和侵犯他人吗?不用问太远,去问近的,大家去问下身边的人对目前的生活满意吗?去问问看我国的治安良好吗?我国拥有太多严刑峻法,也拥有大量的警察,试问我国的治安有改善吗?我国的犯罪率继续攀升,每天1.6人被杀,8.7人被施暴6。就连执法机关也犯罪和欺负老百姓。说穿了,我国也是一个贫富悬殊严重、霸权父权暴力思想横行、封建保守、司法不公及人文气息低落的国家。很讽刺的,我国就是其中一个拥有死刑悠久历史,但是又治安败坏的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也不该用在毒品的身上。我国以死刑禁止毒品,毒品依旧泛滥,根本无法有效控制。如果我们能理性看待毒品,毒品其实只是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且有方法管理。其中,荷兰已将毒品有条件合法化(烈性的毒品严禁公开交易,但对软性的大麻放松管制);澳洲也在雪梨设立注射室,提供瘾君子合法注射毒品的场所;英国政府免除了民众限量持有及吸食大麻的罪行;德国在七大城市设立七百个吸毒点,瘾君子都可在合法的吸毒点公开吸毒;葡萄牙当局不再视个人吸毒与持有者为刑事犯罪;瑞士撤销贩售安非他命的判决,理由是安非他命是软性毒品;西班牙与义大利政府也免除大麻持有者的判刑。7
以上国家对严刑峻法的修改,加上有效的教育,成功的大大减少了吸毒和非法贩毒的数量。此外,以上政策也降低毒品对使用者的伤害,更减少了毒品使用者对附近市民的干扰。
另外,死刑一旦误判,永无法加以救济和改变,而且回顾历史,死刑往往发生在弱势人士、少数民族和穷人的身上。在美国有位强暴犯因脱氧核糖核酸测试而在21年后平凡的例子。他在出狱后回想艰辛的平反过程,感慨地说:“入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但要出狱却是最难。”8在中国也出现了一宗冤案,杀人嫌犯滕兴善16年前因“杀人碎尸”被判处死刑并遭枪决,而当年公安机关认定被他“杀害”的“死者”,却至今仍然活着。这起冤案错杀了滕兴善,也就放过了“杀人碎尸”的真凶。9由此可见,死刑也无法阻吓犯罪。此外,死刑也被证明了高成本及浪费社会资源。10英国布里斯托地方监狱的牧师报告说,该监狱167名等候执行死刑的监狱受刑人中,有164名以前曾看过他人被吊死,而他们却仍然犯了死罪。11杀人偿命的观念,完全出自报仇雪恨心理,于人于己,均无实益11。
人类,包括马来西亚人民要进步,就必须要认同人权,认清死刑的不合理。印度圣雄甘地如此说过:“以眼还眼,再以眼还眼,再以眼还眼…..最终导致大家眼盲(An-eye-for-an-eye-for-an-eye-for-an-eye ... ends in making everybody blind)。” 让社会走向爱心且没有暴力的社会,不是死刑和暴力,而是人权与博爱教育,再来就是正视社会贫富悬殊和霸权文化的现象。
备注(出处):
1. 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cn/死刑
2. Amnesty,http://www.amnesty.org/en/death-penalty
3. 心灵归宿,《犯罪率最高和最低国家的排行榜》,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9e745e0100cvlc.html
4. 呐喊的BLOG,《人大代表有犯罪率统计吗?》,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4c4f3b01000awv.html
5. Wiki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homicide_rate
6. Roaring Forties: Crime Rate In Malaysia,http://asme.wordpress.com/2008/01/11/crime-rate-in-malaysia/
7. 吸食毒品合法化的国家有哪些?,http://iask.sina.com.cn/b/6455611.html
8. 美国自由电子报,《美性侵犯冤獄21年 DNA還清白》,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8/today-int1.htm
9. 新浪网,《杀人碎尸者被毙16年后被杀者仍健在》,http://news.sina.com.cn/c/2005-06-16/13566190113s.shtml
10. The High Cost of the Death Penalty,http://www.deathpenalty.org/article.php?id=42
11. 死刑不能解決问题(文:张特生),http://weardef.pixnet.net/blog/post/2217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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