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长冯镇安于7月3日提呈《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及《1959年工会法令》修订法案。
“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及“厂工与工会联盟”(GPPK)今天(11/10/2007)到吉隆坡金马区警局报案,指人力资源部长冯镇安和副部长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Bakar)欺骗和背叛工人,要警方调查两人是否滥权及采取适当行动。[摘自独立新闻在线]
可惜今天我却不能出席,因为我的假期在之前用来示威完了。哎呀,我真是没有好好计划,不分轻重。让我觉得庆幸的是我的学弟妹们和战友们皆有出席。好!
《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及《1959年工会法令》修订法案将导致:
1. 工人更容易被解雇。
2. 一般上,工会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成立成功之后,该部会发出一封承认书,然后由工会领袖呈交给雇主,等待雇主认可。如果雇主在21天内不回应,并不须在某个期限内通知工业关系总监;但法案修订后,阐明工会若未获雇主认可,必须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业关系总监,否则当作工人收回组织工会申请论。
3. 工人打赢了官司后,只能够得到少许的赔偿。
请问,这还有天理吗?
人力资源部长冯镇安必须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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